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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12月21日

抒怀

抒怀
偶对菱花念旧文,惊觉岁月悄留痕。
可怜当年梳羊角,化作今日苦吟人。
志本胸怀济天下,碰壁不悔仍牵魂。
虽则希望同绝望,拼在红尘不染尘。
 
题解1:不是我最近发痴,老写些诗啊干的,常常是老师上课上得无聊,我不想听正好可以在下面码句子、玩味平仄。
题解2:写这首诗是因为觉得不能老写些儿女情长的东西,看看人家秋瑾那样的壮怀激烈,也是可以用诗来表达的,所以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志向,以及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决心,不过表达的不是太理想,只有末一句我觉得还行。注:“希望同绝望”,典出鲁迅。
12月20日

破碎了的童话

看某人的blog看得心惊肉跳,
她和他曾经那样要好,
时光走过了六年不到,
他们似乎没变却又似乎都已苍老。
她曾经那么张扬好像炫耀,
他不太宣张却敢在老师面前把肩膀让她靠,
我以为他们是王子和公主会天荒地老,
也曾嫉妒也曾祝福
却没有想过结局会是这般飘摇。
他们彼此说抱歉转身告别,
可我明明感觉他们心中的爱并未消。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正好像还彼此理解还可以相互依靠。
但他们说爱情这个东西在他们之间已不存在,
只能到年少的回忆里去寻找。
学艺术的女孩是不是都会走上这条道,
她好像在说巨大的钳子将什么从她身体里拿掉。
是她在用象征手法而我理解错了吗,
其实我宁愿是这样否则真像世界颠倒。
为什么公主学会吸烟、琵琶别抱,
王子深沉不语仍然接受她的新貌。
虽然她给我留言、短信都说自己过得很好,
但从她的空间里看生活绝对没有那么乖巧。
当然我还是觉得她很幸福,
她能自由地将爱情二字反复念叨,
有人爱的生活还真是幸福啊,
就算嘴上不说谁不希望穿上公主的纱袍。
可我不懂她怎么会做出那么轻率的举动似乎太潦草,
不像她的风格她一向颇自命清高;
我也不懂他们明明还有眷恋为什么要把道别宣告,
我不用“分手”因为这个词不适合他们太过俗套。
虽然我曾经与他们有过瓜葛
我似乎不该如此感怀伤悼,
虽然我现在与他们淡如止水君子之交,
他们也不是在我生命多么重要,
但他们代表着一种信念
一种童话一种心中的东西谁也不想失掉,
我静静地旁观
希望他们的故事告诉我
世界还没有那么糟糕。
然而现实真残酷将我们无情嘲笑。
我希望都是假的,
只不过是她要写的电视剧材料;
我希望王子和公主还是快乐牵手
在我们面前那样骄傲。
你们在一起吧,在一起吧,
我前所未有地这么心焦,
你们如果在一起
我就能相信世界还是挺好的,
我们还可以微笑。

我的空间写给谁看

        我的建空间,从一开始就不那么自我。我把它当作朋友间相互了解的一个场所,比短信更省钱,比邮件更文学。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并且越来越迷恋用这种方式维系我和四散在各地的朋友的联系。我的写作,每每预设了读者的存在,即便是自剖,也是面向他人、自觉大无畏的一种自剖。然后我等着大家来留言,虽然总不过是那么几个人,但我由此感知我在朋友心目中的存在。
       直到这个学期的有一天我产生了迷惘。我想写一次阅读引起的一种情绪,然而我直觉我不能把它写在空间里,因为那文章里似乎隐藏了作者(也是我的同学)的秘密,他的blog没有通知我们任何人,这显然意味着那是他隐秘的心灵后花园。我无意中搜到,假如我写在自己的空间,那么我的那些定期会来的茶友们就会疑问、发问,那么他的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可我又不想把自己的情绪写到日记本里,因为有涉我的感情我不愿某天父母“无意”翻到,我的感情我宁愿交之于朋友。那一天我深深苦恼,我为两处潜在的读者而苦恼,我忽然想我可能也像那个同学一样,还需要一个无人所知的秘密花园。
       后来我看到几篇空间里的自言自语,他们显然也知道读者如我的存在,但他们视若无人,他们说自己的话,让我那么感动。我没有一一留言,只是独自感动。因为我觉得有些东西不需要我出声,那是他们对自己的心灵唱的歌。不需要再去经营一个blog,空间本身就应该是这样一个所在:我为自己而写。如果你有感发,请你留言,我喜欢你的留言,但我不为你而写。
         就是这样,今天开始我也许要改变,在写日志的时候尽量少考虑读者的存在。说我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只对我的心灵负责。
12月18日

第五届海峡两岸知识竞赛播出啦

做个小广告:
 
今晚10点开始,中央4套连续播出在台北举办的第五届海峡两岸知识竞赛,我将会出现在本周四(21号)播出的初赛、本周五(22号)播出的复赛和本周日(24号)播出的决赛,大家有空的话,就看一看哦:)
 
12月13日

冬日晏起

近日天寒,常常不能早起,为自己的懒惰找一个原因,大约是夜夜好梦留人睡吧。
 
书卷久读页未翻,
晴日且盼夜阑珊。
幻境相思偿夙愿,
贪睡因觉意正酣。
12月10日

大衣姐姐

     星期五回家我喊腿冷,想穿一件及膝左右的大衣。其实我估摸我没有,也就是这么喊喊。这年头,还有几个人穿大衣呢?又贵又重,还不好收拾,大家都穿棉袄或者羽绒服了。不过要论淑女风,那自然大衣是更胜一筹的。
     结果我妈不声不响,打开柜子给我拎出一件,浅米色,及膝,翻领,下摆微微打开像个小裙子。这是哪儿来的?我到从来没见过。我妈说,穿穿看。一穿居然正好,我很喜欢。我妈这才说:“这是我结婚前买的。”我的天,比我年龄还大,我得喊一声“大衣姐姐”了。细听之下,这件全毛大衣是在当时的鼓楼百货商店抢购来的(此店早已倒闭),72块4,当时我妈的月工资是30出头。我妈只穿着它到我爸老家去了一趟,回南京又照了几次像,就再也没穿过,怪不得现在拿出来还跟新的似的。
     我说,老妈你看,你现在不要说我,你看你那时还不是喜欢买淡颜色的衣服,还不是肯花两个多月工资买这么一件衣服,年轻人就这样吧。
     老妈说,哼,那时候东西不好买哎,我是要结婚了才天天去排队买到的。还要怪你爸爸,这么多年没再代我买过。
     老爸被逼奋起反击,哎,不要冤枉人噢,钱都给你了,你自己舍不得买,怪我啊。
     他们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吵着玩,我已经无心听下去。不是被新出现的大衣姐姐迷晕了头,而是忽然想到了,老妈当年既然也是如我现在一般爱美肯花钱的小姐,但这么多年来居然就没有买过正儿八斤的高档衣服,是完全没有钱吗?可能经济条件是不太好,但是决不至于此,她所有的乐趣转为替我买好衣服了吧?
     上个秋天,我买下了欧洲宫廷风的淑女套装,虽然打折也要238;这个夏末,我拥有了有史以来最贵的一条296块的牛仔裙;时转入冬,我刚看中一条绣花宽松牛仔裤,190,还在犹豫。而老妈,她要找出一件上得档次的好衣服么,恐怕只能找得到我的大衣姐姐。
     我久违地为那被人说滥了的母爱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