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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抒怀抒怀
偶对菱花念旧文,惊觉岁月悄留痕。
可怜当年梳羊角,化作今日苦吟人。
志本胸怀济天下,碰壁不悔仍牵魂。
虽则希望同绝望,拼在红尘不染尘。
题解1:不是我最近发痴,老写些诗啊干的,常常是老师上课上得无聊,我不想听正好可以在下面码句子、玩味平仄。
题解2:写这首诗是因为觉得不能老写些儿女情长的东西,看看人家秋瑾那样的壮怀激烈,也是可以用诗来表达的,所以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志向,以及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决心,不过表达的不是太理想,只有末一句我觉得还行。注:“希望同绝望”,典出鲁迅。 12月20日 破碎了的童话看某人的blog看得心惊肉跳, 她和他曾经那样要好, 时光走过了六年不到, 他们似乎没变却又似乎都已苍老。 她曾经那么张扬好像炫耀, 他不太宣张却敢在老师面前把肩膀让她靠, 我以为他们是王子和公主会天荒地老, 也曾嫉妒也曾祝福 却没有想过结局会是这般飘摇。 他们彼此说抱歉转身告别, 可我明明感觉他们心中的爱并未消。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正好像还彼此理解还可以相互依靠。 但他们说爱情这个东西在他们之间已不存在, 只能到年少的回忆里去寻找。 学艺术的女孩是不是都会走上这条道, 她好像在说巨大的钳子将什么从她身体里拿掉。 是她在用象征手法而我理解错了吗, 其实我宁愿是这样否则真像世界颠倒。 为什么公主学会吸烟、琵琶别抱, 王子深沉不语仍然接受她的新貌。 虽然她给我留言、短信都说自己过得很好, 但从她的空间里看生活绝对没有那么乖巧。 当然我还是觉得她很幸福, 她能自由地将爱情二字反复念叨, 有人爱的生活还真是幸福啊, 就算嘴上不说谁不希望穿上公主的纱袍。 可我不懂她怎么会做出那么轻率的举动似乎太潦草, 不像她的风格她一向颇自命清高; 我也不懂他们明明还有眷恋为什么要把道别宣告, 我不用“分手”因为这个词不适合他们太过俗套。 虽然我曾经与他们有过瓜葛 我似乎不该如此感怀伤悼, 虽然我现在与他们淡如止水君子之交, 他们也不是在我生命多么重要, 但他们代表着一种信念 一种童话一种心中的东西谁也不想失掉, 我静静地旁观 希望他们的故事告诉我 世界还没有那么糟糕。 然而现实真残酷将我们无情嘲笑。 我希望都是假的, 只不过是她要写的电视剧材料; 我希望王子和公主还是快乐牵手 在我们面前那样骄傲。 你们在一起吧,在一起吧, 我前所未有地这么心焦, 你们如果在一起 我就能相信世界还是挺好的, 我们还可以微笑。 我的空间写给谁看 我的建空间,从一开始就不那么自我。我把它当作朋友间相互了解的一个场所,比短信更省钱,比邮件更文学。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并且越来越迷恋用这种方式维系我和四散在各地的朋友的联系。我的写作,每每预设了读者的存在,即便是自剖,也是面向他人、自觉大无畏的一种自剖。然后我等着大家来留言,虽然总不过是那么几个人,但我由此感知我在朋友心目中的存在。 直到这个学期的有一天我产生了迷惘。我想写一次阅读引起的一种情绪,然而我直觉我不能把它写在空间里,因为那文章里似乎隐藏了作者(也是我的同学)的秘密,他的blog没有通知我们任何人,这显然意味着那是他隐秘的心灵后花园。我无意中搜到,假如我写在自己的空间,那么我的那些定期会来的茶友们就会疑问、发问,那么他的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可我又不想把自己的情绪写到日记本里,因为有涉我的感情我不愿某天父母“无意”翻到,我的感情我宁愿交之于朋友。那一天我深深苦恼,我为两处潜在的读者而苦恼,我忽然想我可能也像那个同学一样,还需要一个无人所知的秘密花园。 后来我看到几篇空间里的自言自语,他们显然也知道读者如我的存在,但他们视若无人,他们说自己的话,让我那么感动。我没有一一留言,只是独自感动。因为我觉得有些东西不需要我出声,那是他们对自己的心灵唱的歌。不需要再去经营一个blog,空间本身就应该是这样一个所在:我为自己而写。如果你有感发,请你留言,我喜欢你的留言,但我不为你而写。 就是这样,今天开始我也许要改变,在写日志的时候尽量少考虑读者的存在。说我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只对我的心灵负责。 12月18日 第五届海峡两岸知识竞赛播出啦做个小广告:
今晚10点开始,中央4套连续播出在台北举办的第五届海峡两岸知识竞赛,我将会出现在本周四(21号)播出的初赛、本周五(22号)播出的复赛和本周日(24号)播出的决赛,大家有空的话,就看一看哦:)
12月10日 大衣姐姐 星期五回家我喊腿冷,想穿一件及膝左右的大衣。其实我估摸我没有,也就是这么喊喊。这年头,还有几个人穿大衣呢?又贵又重,还不好收拾,大家都穿棉袄或者羽绒服了。不过要论淑女风,那自然大衣是更胜一筹的。 结果我妈不声不响,打开柜子给我拎出一件,浅米色,及膝,翻领,下摆微微打开像个小裙子。这是哪儿来的?我到从来没见过。我妈说,穿穿看。一穿居然正好,我很喜欢。我妈这才说:“这是我结婚前买的。”我的天,比我年龄还大,我得喊一声“大衣姐姐”了。细听之下,这件全毛大衣是在当时的鼓楼百货商店抢购来的(此店早已倒闭),72块4,当时我妈的月工资是30出头。我妈只穿着它到我爸老家去了一趟,回南京又照了几次像,就再也没穿过,怪不得现在拿出来还跟新的似的。 我说,老妈你看,你现在不要说我,你看你那时还不是喜欢买淡颜色的衣服,还不是肯花两个多月工资买这么一件衣服,年轻人就这样吧。 老妈说,哼,那时候东西不好买哎,我是要结婚了才天天去排队买到的。还要怪你爸爸,这么多年没再代我买过。 老爸被逼奋起反击,哎,不要冤枉人噢,钱都给你了,你自己舍不得买,怪我啊。 他们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吵着玩,我已经无心听下去。不是被新出现的大衣姐姐迷晕了头,而是忽然想到了,老妈当年既然也是如我现在一般爱美肯花钱的小姐,但这么多年来居然就没有买过正儿八斤的高档衣服,是完全没有钱吗?可能经济条件是不太好,但是决不至于此,她所有的乐趣转为替我买好衣服了吧? 上个秋天,我买下了欧洲宫廷风的淑女套装,虽然打折也要238;这个夏末,我拥有了有史以来最贵的一条296块的牛仔裙;时转入冬,我刚看中一条绣花宽松牛仔裤,190,还在犹豫。而老妈,她要找出一件上得档次的好衣服么,恐怕只能找得到我的大衣姐姐。 我久违地为那被人说滥了的母爱感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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